第一章 總 則
校報是我校黨委和行政的機關報,是學院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,是展示我校對外形象和塑造學校品牌的重要窗口。其任務是配合院黨委、校行政的中心工作,積極、主動的宣傳學院各項工作,繁榮校園文化,為學院的改革、發展和穩定服務。以“辦報育人”為宗旨,堅持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、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、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、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,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不斷培養和造就一代又一代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紀律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。
第二章 組織機構
(一)編委會是本報領導機構,編委會設顧問二名,由學院院長、黨委書記擔任;設主任一名,由常務副院長、分管宣傳院領導擔任;委員由其他院領導擔任,主編一名,由宣傳部部長擔任;編輯部主任一名,由宣傳干事擔任。
(二)編委會下設編輯部,編輯部設主任一名,兼執行主編;責任編輯4名,由通訊社優秀學生擔任。
(三)院報工作人員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,服從組織領導,遵守黨的紀律,努力進取,勇于開拓,不斷創新,按期按質完成校報的編輯出版工作,并不斷提高業務水平,辦報質量。
第三章 出報要求
(一)校報每月1期,如無特殊情況,必須在每月28日出報。每學期4-5期,全年8-10期。
(二)每期院報必須預先制訂宣傳報道的方案,每期制定一個報道的中心,確定主要版面的報道重點,并協調各版面之間的關系。每期院報宣傳方案及初稿必須給編委審批后方能發稿。
第四章 內容分配
院報共分為四版,各版要求如下:
1.一版:要聞版,主要對當月內院內重要的會議及文件精神、較有影響的事實進行報道。以正面報道為主,內容上消息、通訊、特寫、評論、來信、圖片、專欄等多種體裁并舉;形式上服從內容要求,主次分明,統一和諧、錯落有致、美觀大方。
2.二版:教學、院系、管理版,以教學、各院系活動及管理為中心,反映教學、院系、管理中的新信息、新觀念、新經驗、新典型,探討和研究新問題,反映學校教學管理中的亮點及各部門風貌。
3.三版:校園生活版:集中報道校園內的閃光點,紀實反映大學生生活的動態及他們關心的熱點和焦點問題,報道要力求深度,加大容量。
4.四版:副刊版,反映教職工及學生的生活情趣,為豐富和活躍校園文化生活提供一個場所。
第五章 用稿標準
(一)為校報采寫稿件要注重報道價值,即要使報道的內容具備“實、新、重、準、深”五個要素。“實”即報道具體實在,用事實說話,反映的是真人、真事;“新”即要報道新人、新事、新氣象、新道德、新風貌、新成績、新貢獻、新經驗、新趨勢、新動向、新問題等;“重”是指題材要重大、重要、有分量、有力度;“準”是報道不夸大、不縮小事實,準確無誤的報道;“深”是指主題要深入、深刻。
(二)編輯選擇稿件要著眼于宣傳報道大局,不憑個人好惡;要反復權衡利害輕重,不拘一格用稿;要區別輕重緩急,適當照顧平衡;要立足于充分運用來稿,團結廣大作者,充分調動廣大師生的投稿積極性。
(三)對稿件的修改要側重修補、修正、修飾,即注意突出主題,校正差錯,修飾文字,不斷提高稿件的質量。
第六章 劃版原則及校稿
(一)劃版樣,要強調科學的工作方法,注意先后次序,講究工作效率,使版面做到醒目、均勻、和諧、新穎、美觀、大方。
(二)做好四個版面的拼版工作,注意前后一致,主次分明,杜絕重復和沖突等現象的出現。
(三)校報要認真仔細校對,及時糾正版面、文字的差錯。
第七章 稿酬發放
(一)校報稿酬發放堅持實事求是,誰寫稿誰得酬的原則,在每期校報印刷后,由編輯部及時造表發放。
(二)稿酬發放主要以字數多少為標準,除頭版頭條外,1-4版的稿件每篇500字以下(含500字)10元;500-800字(含800字)15元;800-1000字(含1000)字20元;1000字以上的稿件每篇25元。頭版頭條,500字以下為15元,500-800字為20元;800-1000字為25元;1000字以上為30元。簡訊每條0.5元。
(三)圖片(美術、書法)自創每幅5元,轉載每幅1元;凡摘錄、摘抄、推薦的文章3元一篇。
第八章 附則
(一)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。
(二)本辦法解釋權歸黨委宣傳部。
黨委宣傳部
二零零九年五月